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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传媒”)及北京中关银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银创”)在北京签署了《北京中关村银创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中关村银创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规模为人民币7,000万元,目标规模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比例为12.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 基金管理人

  1、 名称:上海用友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URF3N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法定代表人:王峰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住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金融产业园

  7、成立日期:2018年5月3日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9、股权结构:用友网络持股70%;察知(上海)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0%。

  10、协会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9755。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友网络

  12、关联关系说明:上海用友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信用情况:经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名称:北京中关银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BR5PUY6N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蒋亚炯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6层2单元605

  7、成立日期:2022年6月2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上海用友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用友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关联关系说明:中关银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信用情况:经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 有限合伙人

  1、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0001760P

  (2)法定代表人:王文京

  (3)注册资本:人民币327,082.9772万元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1999年12月6日

  (7)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打印纸和计算机耗材;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出租办公用房;零售图书;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京、南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南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全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6月18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09月09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京、南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北京、南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全国)、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截至2022年6月末用友网络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文京

  (10)关联关系:用友网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信用情况:经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4869A

  (2)法定代表人:王长田

  (3)注册资本:人民币293,360.8432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7号楼11105号

  (5)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成立日期:2000年4月24日

  (7)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电影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信息咨询(除中介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截至2022年6月末光线传媒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田

  (10)关联关系:光线传媒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信用情况:经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北京中关村银创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暂定,最终名称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等部门的监管要求)

  2、基金规模:合伙企业设立时认缴规模为人民币7,000万元,目标规模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管理人:上海用友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关银创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创芯中心2号楼B座6层605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认缴出资额及比例

  所有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本次投资完成后,合伙企业出资情况如下:

  

  四、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充分发挥专业投资管理人员的资源及专业经验优势,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二)合伙期限

  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企业期限为长期,合伙企业商事登记的合伙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六年,自合伙企业首次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至第六个自然年度(为本协议之目的,每个自然年度视为365天)届满的前一天止。但根据本协议,投资期和/或退出期延长的,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应延长。

  (三)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设立时,各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向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总额为70,000,000元(大写:柒仟万元)。合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应在合伙企业成立日起18个月分两期实缴。基金管理人应当按下列方式要求全体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缴付实缴出资:(1) 各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第10个工作日,以下简称“首期出资期限届满日”)内将各自认缴出资的50%实际缴付至监督账户,作为首期出资;(2)自首期出资期限届满日起至18个月届满日内,全体合伙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之日起第30个工作日)内将各自认缴出资的剩余50%实际缴付至监督账户,作为二期出资。各合伙人每次全部实缴当期应实缴出资款后,基金管理人方可指令监督机构自监督账户向托管账户划拨当期实缴资金。

  (四)投资业务

  1、 投资行业:(1)大健康领域,包括生物制药、医疗器械行业、医疗服务及互联网医疗等;(2)大智造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材料、新物流、智能制造等;(3)大数据领域,包括地理信息、移动互联、云计算、数据中心、VR、物联网、集成电路等;(4)其他战略新兴行业。

  2、 投资对象、阶段:以投贷联动项目为主,特别是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债权业务时通过债权附股权协议或认股权协议锁定投资机会的项目,同时兼顾其他市场化优质投资标的。

  3、投资方式: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行业内的成长期、成熟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等。

  (五)决策机构及决策程序

  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由合伙企业聘用,其中,基金管理人有权推荐一名委员,中关银创有权推荐两名委员。合伙企业的其他有限合伙人有权推荐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不享有投票权。

  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筛选,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内部制定的投资决策程序进行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评估等工作,并将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报告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在基金管理人将投资报告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和非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采用非现场会议形式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必须以电话、视频会议、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出具审核意见,并在审批完成后规定的时限内在审批资料上补齐签字。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原则上须由委员亲自参与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权限内容、表决内容)。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有权独立审议投资报告,不受合伙人的干涉。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至迟应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召开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

  (六)表决方式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由其行使投资决策权的表决事宜实行“一人一票、一票一权”的表决机制,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与会委员不得弃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做出独立判断,并在表决票上说明相关理由。

  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除对关联方的投资项目外),投资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有表决权的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有表决权的委员一致同意,投资决策委员会方可作出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对任一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的投资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有表决权的委员一致同意,投资决策委员会方可作出投资决策。

  (七)收益分配

  1、合伙企业在每一个投资项目退出后取得的项目可分配收入,不再进行项目投资,应当于该投资项目退出后三十日内按照下列次序进行实际分配:

  (1)返还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资本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包括筹建费用和合伙企业营运费用在内的所有已发生费用),直至各合伙人均100%收回其实缴资本;

  (2)支付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各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后若有余额,则应将余额100%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分配的比例为各合伙人的实缴资本比例,直至各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每年8%单利的收益(按照从实缴资本到账日期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优先回报”);

  (3)80/20分配:上述分配后若有余额,则应将余额的80%按分配时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3、 后续募集合伙人的收入分配各方另行约定。

  (八)管理费和执行合伙事务费

  1、投资期内,基金管理人每年的管理费按照合伙企业全部认缴出资总额的0.4%计算;退出期内,基金管理人每年的管理费以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总额扣除合伙人实际收回的实缴出资额后余额的0.4%计算。为本协议之目的,一年应以365天计算。

  2、投资期内,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年收取的执行合伙事务费按照合伙企业全部认缴出资总额的1.6%计算;退出期内,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年收取的执行合伙事务费以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总额扣除合伙人实际收回的实缴出资额后余额的1.6%计算。

  (九)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按照其各自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自有资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十)生效条件及时间

  各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且投资者冷静期已届满(仅适用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冷静期制度的投资者)生效。

  五、 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合伙企业,未在投资基金中担任职务。

  2、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并且承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合伙协议》,认缴出资额尚未缴纳,基金尚未正式成立,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通过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方式,借助投资机构专业的团队优势、资源优势及平台优势,获取相应的行业资源与潜在直投标的储备,有利于加速公司自身产业布局和发展,进一步加快公司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合伙企业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且尚未在企业登记机关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合伙协议》约定与各合伙方积极合作推进,认真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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