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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于2022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2、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即在2022年10月25日前,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另外,获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

  3、根据《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6.05元/股于2022年9月15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0,256.25万股。

  4、公司股票上市后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6.05元/股,因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以维护股价稳定。

  5、截至2022年10月21日,获授权主承销商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68,3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00%。

  6、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于2022年10月21日结束。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6.05元/股于2022年9月15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0,256.25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市后的第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25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在2022年9月26日行使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购入发行人股票过程中,未按照上交所业务规则及其内部制度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方式进行买入申报,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号)。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均按照本方最优价格方式进行买入申报。

  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为68,375.00万股。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对应支付的总金额为576,062,698.18元,买入平均价格为5.62元/股,最高价格为6.04元/股,最低价格为4.98元/股。获授权主承销商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武汉光谷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兖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城建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及获授权主承销商签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递延交付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的协议》中明确延期交付条款,获授权主承销商享有酌情采用超额配售并决定晚于本次发行上市日期之日向前述战略投资者交付全部或部分其获配股票的权利。延期交付的具体股数已在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向战略投资者发送的《配售结果通知书》中明确。

  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上述战略投资者接受其获配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进行延期交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可购回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将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划转给延期交付对象。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2022年9月26日)起锁定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2022年9月26日)起锁定12个月。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68,375.00万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200,195,235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29.28%;向网下投资者配售339,474,265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49.65%;向网上投资者配售144,080,500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21.07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可购回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内,将除购回股票使用的资金外的剩余资金44,440,426.82元,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交付,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本次发行获授权主承销商使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合计10,256.25万股,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注:1: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652.8925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652.8925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 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652.8925万股。

  2: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2,531.5124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2,531.5124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 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 2,531.5124万股。

  3: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2,292.8614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2,292.8614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 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 2,292.8614万股。

  4: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010.1882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010.1882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 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010.1882万股。

  5: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002.9380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002.9380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 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002.9380万股。

  6: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3,289.3384万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765.8575万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 1,523.4809万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3,289.3384万股。

  7: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获授权主承销商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68,375.00万股,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13,668.75万元,扣除约12,536.22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401,132.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1年9月7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发行人可授予主承销商不超过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修订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股份数、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9月23日经发行人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审议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必要的文件。

  2022年10月24日,发行人董事长罗昆初先生签署了《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决定》,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对应支付的总金额为576,062,698.18元,买入平均价格为5.62元/股,最高价格为6.04元/股,最低价格为4.98元/股;获授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基于上述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并根据发行人与获授权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确认,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在2022年9月26日行使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购入发行人股票过程中未按照上交所业务规则及其内部制度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方式进行买入申报外,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事项的内部决策及授权合法有效;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在2022年9月26日行使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购入发行人股票过程中未按照上交所业务规则及其内部制度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方式进行买入申报外,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后,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达到发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以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0]101号)》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获授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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