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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9%,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

  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事项

  综合考虑“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环保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环保项目中主要实施内容相应调整,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另外,鉴于环保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关键原材料供应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PTFE(聚四氟乙烯)等含氟原材料供应链持续紧张,采购成本高企等),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已不具备投资条件,经审慎评估,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后续不再实施。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技术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环保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566.14万元调整为13,100.27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528.27万元减少至9,228.27万元,减少3,300.00万元;新技术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881.25万元增加至15,181.25万元,增加3,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4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人民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4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从2022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2日。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58.4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58.0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2年7月1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022年8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回购最高价格42.0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8.28元/股,回购均价35.6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993.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21.87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392.00万股的2.6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85万股,股票期权136.65万份,合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392.00万股的2.0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64.37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392.00万股的0.52%,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根据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准确地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2022年8月30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的64.37万份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拟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224.5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盛剑环境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受让股份数量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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