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8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等文件。
根据上交所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等文件。
结合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对2022年9月17日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三次修订稿)》(简称“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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