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徐志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3、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8日。

  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机械”)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志刚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徐志刚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公告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

  股票上市日期:2010年3月5日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基机械

  股票代码:002363

  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董事会秘书:刘建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0535)8881898  8842175

  联系传真:(0535)8881899

  电子信箱:liujian@longjigroup.cn;office-zb@longjigroup.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志刚,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志刚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律师资格证。1995年至2015年历任山东翔宇韶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南山东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和山东精诚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市华堂(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签署日,征集人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11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

  收件人:刘建

  邮政编码:265716

  联系电话:(0535)8881898

  公司传真:(0535)888189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将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徐志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徐志刚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投票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为无效委托,不选视为全权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玉里、王德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刘玉里、王德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刘玉里、王德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2-028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山东隆基机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2022年11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11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特别情况: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及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徐志刚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2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刘建  呼国功

  3、联系电话:(0535)8881898  8842175;传真:(0535)8881899

  4、邮政编码:26571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3

  2、投票简称:隆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2022年11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