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王莺妹女士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296,9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王莺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该笔减持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王莺妹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格致12号”)转让公司股份453万股,阿杏格致12号由王莺妹之子何匡先生100%持有,与王莺妹女士为一致行动人(详见公司2022年7月26日公告,编号2022-050)。
王莺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7月1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1.41%。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数与各子项相加结果的不一致是由于计算尾差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莺妹女士本次减持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莺妹女士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王莺妹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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