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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2临05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 其他说明

  2022年三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信息来自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2临057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收到及分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145,010.66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1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控股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已支付全部增资款项,相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0月14日办理完成。因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名为: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科新材”)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增资控股澳科新材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合并,对相关财务数据予以重述。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家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敏荆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5,129,403.52 元。

  公司负责人:董家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敏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家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敏荆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2临052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格时代”)、江西国泰利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西虔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虔安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为上述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48.68万元,其中对太格时代的担保金额不超过4,330万元,对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担保金额不超过3,118.68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实际为太格时代提供担保余额为1,157.43万元,为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司按照其出资比例或认缴出资比例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无需提供反担保。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25,668.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89%。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太格时代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鉴于上述授信有效期临近到期,由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太格时代拟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续期。公司拟按出资比例86.6152%为太格时代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续期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33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交通银行南昌滨江支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浦发银行南昌秋水支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按认缴出资比例62.3735%为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118.68万元,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国泰利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太格时代

  公司名称: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631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2层202-05室

  法定代表人:闫亮亮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汽车零配件;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委托加工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限外阜);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86.6152%,其他股东方分别为:刘景(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3.0186%),陈剑云(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3.0186%),刘升权(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1.5093%),宿迁太格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1.1574%),吴辉(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0.3801%),刘仕兵(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0.1900%),蒋士林(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0.1900%),胡颖(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0.1377%),陈秋琳(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0.1377%,珠海交大太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1.9953%),樊江涛(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1.6502%))。

  太格时代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

  1、江西国泰利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10日

  注册资本:4,2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聚仁总部经济园2#楼2003室

  法定代表人:钟依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合计占国泰利民注册资本62.3735%,其中直接占国泰利民注册资本53.8235%,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占国泰利民注册资本8.55%。

  国泰利民其他股东方分别为:共青城鼎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国泰利民注册资本29.4118%)、贵州特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占国泰利民注册资本6.3203%)、赣州九纹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占国泰利民注册资本1.8944%)。

  国泰利民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国泰利民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名称:江西虔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聚仁总部经济园2#楼2001室

  法定代表人:何镝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设计与开发;计算机硬件、监控产品、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及耗材批发、销售、安装与维修及技术服务;智能家居系统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监控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综合布线工程、弱电工程设计与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国内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网上商务咨询;电子产品的研发;机电产品、橡胶、塑料模具、机器人及配件的研发、销售;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虔安电子为国泰利民的全资子公司。

  虔安电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太格时代

  担保方式:一般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公司按照对太格时代出资比例86.6152%对其提供不超过4,330万元人民币担保,具体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反担保情况:经与银行协商,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对太格时代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期提供担保,太格时代其他股东无需提供反担保。

  (二)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

  担保方式:一般保证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公司按照对国泰利民及虔安电子认缴出资比例62.3735%对其提供不超过3,118.68万元人民币担保,具体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反担保情况:经与银行协商,公司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对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向中国银行青云谱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国泰利民其他股东无需提供反担保。

  以上其他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为太格时代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太格时代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且能够对其财务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能够进行实时监控和掌握,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为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的财务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能够进行实时监控和掌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按公司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太格时代、国泰利民及其全资子公司虔安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且本次担保公司是按出资比例或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公司的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25,668.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8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2临054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0日,公司定向可转债“国泰定01”累积已转股金额为256,429,000元,累积转股数量为36,218,765股,转股率100%。由此,公司股份数量由585,023,063股增加至621,241,82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85,023,063元增加至621,241,828元。

  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数量已发生变化,公司拟对《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2临055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南昌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1日

  至2022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6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有关证明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2113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1月11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下午14:00-14:3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1月10日17: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96

  (三)联系人:杨洁芸、喻浩

  电话:0791-88119816   传真:0791-88115785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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