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3,5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99号)核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厦门银行”)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3,912,789股,并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639,127,8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75,215,09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3,912,789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571,410,01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23,500,000股,共涉及厦门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

  1注:厦门海润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更名为厦门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名股东,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0月27日锁定期届满并于2022年10月2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的规定,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作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承诺自股份取得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冰先生、林义炳先生,金圆统一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姚小平先生、薛慧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联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厦门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厦门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对厦门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3,5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 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