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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研发投入合计与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剔除股份支付金额。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促进规范运作,加强党建工作,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基于“党建入章”、董事会组成人数调整等事项,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二、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由11名调整为10名,决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及补充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章节、条款序号及相关引用条款依次调整。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5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0日

  至2022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于2022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至时间(2022年11月8日 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8日上午9:30-17:3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

  邮编:230012

  电话:0551-64266328传真:0551-64630982

  联系人:井松智能证券部

  (二)会议安排: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三)疫情防控: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或代理人优先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2、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须遵守合肥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公司园区内和公众场合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要求接受查询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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