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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拟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聂卫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莉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聂卫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莉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聂卫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莉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46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2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1.5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379.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631.7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30Z0164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子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深厚的技术储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合肥科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软件”)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博软件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科博软件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3,000万元人民币向科博软件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2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分期拨付资金。

  (三) 新增实施主体及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科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聂卫华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工业研发A楼201室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械零部件、电子产品和仪器、自动化控制设备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及咨询、工程咨询、系统集成。

  股东情况: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股份

  四、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仅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科博软件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监督科博软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对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48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4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容知日新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SZ)、合锻智能(603011.SH)、悦康药业(688658.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鲁意宏,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容知日新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顺石油(603353.SH)、山河药辅(300452.SZ)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容知日新、巴比食品等上市公司以及和田维药、润东科技等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签字注册会计师鲁意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贾安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49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

  至2022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11月11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容知日新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电话:0551-65332331

  邮箱:ronds_@ronds.com.cn

  联系人:黄莉丽、孔凯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需参加现场会议,请在提交登记资料前与公司联系,确认当天的疫情防控政策。

  (四)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2-045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5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韵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监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修订的《容知日新内部审计制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

  知日新内部审计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合肥科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软件”)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科博软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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