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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2年10月24日和2022年10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参股公司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司增资参股公司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12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料。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料。

  公司控制的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关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约定,向铂泰电子缴纳112.04万元投资款,剩余增资款支付期间尚未届满。2022年9月27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铂泰电子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向铂泰电子核发了《登记通知书》和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料。

  5、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为推进锯切业务“双五十”发展战略,公司拟与宋江华、肖建民、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森”)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1,534.23万元人民币收购宋江华、肖建民持有的美特森1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美特森100%的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料。

  2022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美特森通知,美特森已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美特森100%股权。同时,美特森取得了新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资料。

  6、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目前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相关财务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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