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时良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因疫情防控原因,董事魏健、刘心、郑立新、吴建依、包永忠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监事张露、胡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石艳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律师:郑扬、徐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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