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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少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2,599,365(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2]2200004006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109)和《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进行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充分保证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确保工作的合法、有效性,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确定和调整、具体认购方法、募集资金规模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 办理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相关事宜,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3.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 在取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后,在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以及确定的定价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6.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锁定及上市相关事宜;

  7.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根据调整结果,签署相关协议或其他文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9. 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10. 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1. 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有关的相关事项;

  12.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项;

  13. 本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2,599,365(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2]2200004006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109)和《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进行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关联监事曾智明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9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度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00.3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70.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度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0.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10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3日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GD—09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由母公司购置环卫机械设备后,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项目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新增城乡环境服务项目运营的实施方式。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0年起因疫情的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2020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公司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无其他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929.61万元,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广会专字[2020]G20001450026号”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民生证券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实施完成。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上述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上述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9,999,999.16元,该部分款项公司已于2022年8月1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无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8月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9,852,688.84元,该部分款项公司已于2022年8月11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7,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3,000,000.00元。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0年起因疫情的影响,主要的信息化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启动,导致2020年信息化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且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本身具有复杂性,项目中很大一部分是非标准化项目,方案设计、设备购买、安装调试都需要大量的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公司将“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延期一年,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合计为35,572,501.96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35,572,501.96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余额,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账户无余额。

  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合计为143,253,598.88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253,598.88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43,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账户无余额。

  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4。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是该项目本身不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升级,实现企业信息化的全面升级改造,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优化作业路线,提升作业质量,并提高加强业务、居民和企业交流与反馈的效率,最终达到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化、规模化的良性发展目标。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是偿还银行贷款本身不产生收入,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归还部分银行借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支持,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表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 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的实际情况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2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中除提案10至提案12外均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提案中除提案9外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11:30及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美华

  电话:020-87157941

  传真:020-8715796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3;

  2、投票简称:侨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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