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
1.业绩变动原因:
(1)2022年前三季度,纯碱、尿素行业维持高景气周期,公司纯碱、小苏打及尿素产品产销两旺,产品均价高于去年同期。
(2)因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对外转让了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等,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较去年同期发生了变化。
(3)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受尿素装置按计划停车检修及尿素产品价格回调影响,导致尿素板块当季度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原因:
(1)本期公司将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年会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同时,本次合并产生的相关溢价及本期实施的利润分配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
(2)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
上述原因影响本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调整后净增加5.82亿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纳百川持有银根矿业14%股权、拟以现金37.25亿元对银根矿业进行增资。该交易合计对价为58.11亿元。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银根矿业的股权比例由36%增加至60%,实现对银根矿业的控制。报告期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银根矿业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成为持有银根矿业60%股权的股东。
2.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2022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参股34%的子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就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事项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尚未作出判决结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929,220.86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728,493.53元。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建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吴爱国、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彭丽、韩俊琴、董敏,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戴继锋、隋景祥、张世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增加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高永峰、高志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用于项目建设期间用煤和锅炉点火试车储备煤,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及锅炉点火试车期间用煤的稳定性。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独立董事: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董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上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11:30,14:30-17:00。
(四)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五)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六)依据各级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为保障参会人员身体健康,维护股东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七)现场参会人员,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参会地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在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情况下参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鄂尔多斯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人员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事前登记报备,现场验证“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出席者保持一定的座位距离等。对于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八)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陈月青、王养浩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九)大会会期预期半天,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在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议案组的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某个议案组中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该议案组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22日和2022年8月29日分别召开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八届二十二次监事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和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现根据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拟向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用于项目建设期间用煤和锅炉点火试车储备煤。鉴于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较预计金额有所扩大,为此公司拟在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础上,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0,000万元。
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宋为兔、吴爱国、刘宝龙、孙朝晖、梁润彪、丁喜梅、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方介绍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志荣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纬四街以南、经六路以西
5.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批发,煤炭洗选,化工产品批发(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装卸搬运,对外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宿,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肉、禽、蛋、奶批发,餐饮服务,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铁矿石、铜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6.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47,977.16万元,负债总额132,199.65万元,营业收入69,545.53万元,净利润-1,940.87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博源实地母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履约能力分析:博源实地地处中蒙口岸,上游拥有稳定的外蒙优质煤炭货源,具备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煤炭的资质与实力,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具备按时履约的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采购产品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及锅炉点火试车期间用煤的稳定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的项目建设需要。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及锅炉点火试车期间用煤的稳定性,有利于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用于项目建设期间用煤和锅炉点火试车储备煤,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期间及锅炉点火试车期间用煤的稳定性。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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