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事项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通知》,申万宏源原指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尹永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指定岳腾飞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奚一宇先生和岳腾飞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公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
2022年9月,公司收到公司监事沈财兴先生发出的通知,沈财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9,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三)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陈建良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24,226股,占总股本的0.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雅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雅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雅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雅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李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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