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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3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二、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646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528元/千瓦时(含税)。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本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解释15号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储能转型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为指引,高举储能大旗、紧盯储能赛道、聚焦全钒液流电池,坚定不移地向储能行业转型,全力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公司在夯实煤电主业基础上,有序推进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领域全产业链布局,年初制定的发展规划第一步“1年内储能产业取得实质性突破”已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合力打造储能产业发展平台。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于2022年9月完成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储能”)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公司出资5.10亿元、持股51%,海德股份出资4.90亿元、持股49%。德泰储能作为公司储能产业发展平台,以投资电化学储能项目为主业,为新能源及传统电力系统提供全套储能解决方案,全力打造电化学储能全产业链。

  二是获取优质钒矿资源。德泰储能通过收购优质钒矿资源公司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宏矿业”)65%股权,获取上游优质钒矿资源以及提升高纯钒冶炼技术。汇宏矿业钒矿资源品位优良,通过补充勘探和对开采、冶炼设备进行更新和技术改造,其所拥有的钒矿石资源量可达2,490万吨,五氧化二钒资源量可达24.15万吨,五氧化二钒产能3,000吨/年。目前,汇宏矿业正在开展恢复生产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开展全钒液流电池应用示范项目。德泰储能将在公司所属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二期开展2×1000MW机组储能辅助调频项目建设,该项目投资1.50亿元,采用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属于国内首创的火电侧钒电池储能辅助调频项目。结合公司正在进行的钒矿资源整合、钒电池研发生产能力形成等储能战略布局,德泰储能将率先突破全钒液流电池在火电调频领域的市场应用场景,形成具有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储能技术发展路线,进一步加快在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应用领域的拓展。在项目运行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并可开展多项大规模储能系统在火电机组的应用研究,为储火一体化项目推广起到示范作用。

  四是进军全钒液流电池装备制造。德泰储能将通过与具有研发优势和先进成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头部企业合作,以专利成果转让和成立储能研究院等方式,确保快速拥有全钒液流电池及系统集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后续研发和产品迭代能力,形成核心技术竞争力。同时,德泰储能将致力于全钒液流电池装备制造及系统集成,通过建立先进生产线实现未来产业化发展。

  (二)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所拥有的优质焦煤供应商、电力区域保供主力军、煤电互补经营和安全管理等优势,保持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绩大幅增长,发展持续向好。

  2022年1-9月,公司实现原煤产量824.7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2.65%,销量815.29万吨(其中:对外销售450.32万吨、内部销售364.97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0.98%;洗精煤产量251.9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44%,销量249.8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4.00%;煤炭贸易量19.62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4.92%;发电量281.4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8.94%,售电量266.9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8.95%;石化产品贸易量83.27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84.47%。

  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17%,主要系本期煤炭采选及电力业务收入同比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11%,主要系本期煤炭采选业务焦煤产品价格同比上涨及产销量同比增加所致。

  1.煤炭业务

  一是利用先进技术,实现高效稳产。通过推广应用切眼放顶煤技术和超厚夹矸放顶煤爆破技术,有效提高资源回采率,最大限度回收煤炭资源,达到增产提效目标。

  二是加强煤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健全煤质管理体制,通过制定并监督落实煤质计划指标、加强技术及现场管理措施,实现稳产增效,不断提升盈利水平。

  三是持续推进智能化矿井建设。随着所属煤矿自动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深入,以及智能化掘进工作面推广,智能化矿山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安全风险,提高了整体本质安全型矿井水平。

  四是发挥洗配煤优势,坚持满洗优配增效。2022年1-9月,实现中煤回洗量19.05万吨,增加效益6,239万元;煤泥洗选量26.54万吨,增加效益6,200万元;精煤配售量16.96万吨,增加效益1,455万元。同时,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尝试新增配洗配售肥煤新品种,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是深入挖潜,努力实现降本增效。通过开展物资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推行物资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充分挖掘废旧设备、材料、配件剩余价值,筑牢可控成本管控防线;采用内部调剂方式盘活闲置物资,有效减少库存,降低管理成本,实现闲置资源经济效益最大化。2022年1-9月,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实际回收物资价值4,380.61万元、直接复用降本3,269.27万元、修旧利废创效2,713.32万元。

  2.电力业务

  一是降本增效,努力克服煤价持续高位运行影响。结合机组性能,合理掺烧经济煤种,有效降低燃煤成本。2022年1-9月,公司所属燃煤电厂掺烧各类经济煤种399万吨、煤泥11万吨、污泥11.52万吨。

  二是积极参加深度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有效增加收益。2022年1-9月,公司所属电厂深度调峰电量4.51亿千瓦时,实现调峰服务收入11,525万元;电网辅助调频里程17.5万千瓦时,实现调频服务收入1,213万元。同时,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储能调频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前建成投运,项目投运后将获得较好收益。

  三是加强供热管理,提高盈利能力。积极与地方政府、用户沟通协调,加强供热系统维护,优化热力调度,保障对外供热、供汽能力。2022年1-9月,公司所属电厂累计对外供热1,375.52万吉焦,较上年同期增加225.52万吉焦。

  四是加强节能减排,促进绿色发展。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1机组A级检修完成后,额定工况下供电煤耗较检修前下降8.65克/千瓦时;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积极推进4台燃气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裕中能源积极参加河南省2021年绿色发展企业评价,获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绿色发展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3.石化业务

  一是2022年8月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取得原油、柴油经营资质和证照并转入正式运行。

  二是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面对国际原油价格保持高位态势,加大招商力度,拓展相关客户资源,努力提高储罐利用率,增加业务收入。

  三是不断挖掘项目潜力,与相关方积极商谈,推进管道外部连通相关工作,全力拓展业务渠道。

  (三)重点项目进展

  一是海则滩煤矿项目。公司积极推进海则滩煤矿项目各项工作,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已于2021年6月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准,并于2022年2月获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批准,相关资源价款及产能置换指标款等已全部缴清;2022年6月,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复了项目环评、国家水利部批复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目前,海则滩煤矿采矿许可证申请材料已上报至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并按照其业务流程正常审批中。

  海则滩煤矿具有资源储量大、建矿条件好、预期效益优、开采寿命长、外运条件优越等诸多优势。项目资源量为11.45亿吨,煤种主要为优质动力煤及化工用煤(长焰煤、不粘煤和弱粘煤),平均发热量6,500大卡以上。此外,国家“北煤南运”重要战略运输通道的国铁Ⅰ级电气化铁路-浩吉铁路(设计年输送能力2亿吨)从海则滩煤矿井田内南北向穿过,设有海则滩铁路装车站,并为煤矿设有专用装车点(距工业广场约200米),海则滩煤矿生产的煤炭可直接通过浩吉铁路运往全国各地,煤炭外运成本低廉。经初步测算,海则滩煤矿建成达产600万吨/年后,可实现营业收入约50亿元、净利润约20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量约25亿元。

  二是焦煤产能核增项目。按照国家和山西省关于煤炭保供、释放优质产能相关政策,公司在深入研究分析、统筹各煤矿实际条件前提下,积极推进森达源煤矿(二次核增)、南山煤矿、孙义煤矿、孟子峪煤矿合计150万吨/年产能核增工作,后续公司优质焦煤总产能规模将进一步增加。目前,孙义煤矿30万吨/年产能核增材料已上报国家能源局等待批复;孟子峪煤矿30万吨/年产能核增申请资料正在按照规范要求准备中。

  三是焦煤资源增扩项目。公司紧紧抓住山西省稳产保供和增扩煤炭资源等有利政策,于2021年四季度开始启动资源增扩工作。目前,所属金泰源煤矿、华强煤矿、孙义煤矿、孟子峪煤矿资源增扩数据申请均已纳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出让数据库,森达源煤矿资源增扩相关申请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其中:金泰源煤矿、华强煤矿、孙义煤矿已完成数据核实,3座煤矿合计申请增扩资源面积6.0853平方公里、预估资源量4,175.30万吨,并已列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第二批核查项目名单;孟子峪煤矿拟申请增扩资源面积3.4176平方公里、预估资源量1,695万吨,目前正在组织县市相关部门核查中。公司将争取早日完成资源增扩工作,增加焦煤可采储量,提升矿井价值和发展后劲,保持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四是煤下铝项目。公司紧紧抓住山西省推动“煤铝资源开发”试点契机,全力推动煤下铝资源勘探工作。通过对公司所属荡荡岭煤矿、金泰源煤矿、兴庆煤矿、孙义煤矿、华强煤矿、南山煤矿、孟子峪煤矿、森达源煤矿8座矿井煤下铝初步综合调查,所属大部分煤矿井田范围内煤下铝品位较高,赋存比较丰富,具有较高的开采价值,初步调查资源量1亿吨以上。目前,上述8座煤矿《协议出让铝土矿探矿权可行性论证报告》均已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评审,正根据评审意见完善相关资料,完成县、市两级相关部门核查。后续,公司将按照山西省相关政策和要求,有序推进煤下铝资源勘探审批和获取工作,争取实现突破。待获取探矿权后,公司将充分利用煤矿现有系统和开采空间适时开展煤下铝资源勘查与开发工作,以提升公司资产价值和经济效益。

  五是页岩气项目。公司所属页岩气项目勘探与开发工作,正在按照页岩气开发相关技术规范有序推进。2022年1月对永泰1井五峰-龙马溪组页岩气段进行压裂,压裂后进行了排采试气作业;2022年2月进行点火,压裂试气获得了3,885立方米/天的稳定气流,该成果于2022年4月通过了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2022年8月完成永泰1井茅口-栖霞组层段压裂,目前正在返排压裂液,待压裂液返排完成后即可进行试气作业。同时,正在开展凤冈一区块三维地震有利区优选、三维地震设计及三个区块资源评价相关工作。

  (四)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重整进展

  2022年7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1破18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鉴于华晨电力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裁定终结华晨电力重整程序。至此,华晨电力重整完毕,并步入稳定向好发展阶段。

  (五)设立及增资公司有关事项

  1.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海德股份合资设立德泰储能,注册资金10亿元,公司持股51%,海德股份持股49%。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2.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增资新型储能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通过德泰储能以现金方式对百穰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1,000万元。报告期内,本次增资事项尚未完成。

  3.2022年9月28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燃气”)、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投资”)、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信投资”)合资设立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沙洲三期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注册资金15亿元,其中:江苏国信持股51%、江苏华晨持股15%、苏州燃气持股15%、金城投资持股15%、锦信投资持股4%。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完成设立。

  (六)注销及减资公司有关事项

  1.2021年12月6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晨电力对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良泰基金”)认缴出资由24.00亿元、实缴出资由14.30亿元均减至12.98亿元;公司所属张家港华兴电力对润良泰基金认缴及实缴出资由6.00亿元均减至5.44亿元,上述减资分期进行。报告期内,华晨电力对润良泰基金认缴及实缴出资已减至13.94亿元,张家港华兴电力对润良泰基金认缴及实缴出资已减至5.85亿元。

  2.2022年7月30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注销公司所属河北华拓电力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尚未完成注销。

  (七)收购资产及股权有关事项

  1.2022年6月20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竞价方式收购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银宇煤矿和福巨源煤矿相关资产,其中:银宇煤矿相关资产评估价值为55,819.53万元(不含税价,下同)、挂牌价格为55,819.53万元(最终摘牌成交价格为80,019.53万元);福巨源煤矿相关资产评估价值为61,900.39万元、挂牌价格为61,900.39万元(最终摘牌成交价格为62,000.39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康伟集团通过引入合作投资方以分别设立合资公司方式共同经营上述煤矿,并将分别持有银宇煤矿相关资产所属合资公司51%股权(对应注册资金出资5,100万元)和福巨源煤矿相关资产所属合资公司51%股权(对应注册资金出资5,100万元)。报告期内,上述资产收购和合资公司设立工作已完成,相关矿权变更手续正在按照政府有关程序办理中。

  2.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收购钒矿资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通过德泰储能以19,175.00万元收购新疆汇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汇宏矿业65%股权。报告期内,本次收购相关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八)关于合并报告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新设立的山西康伟银宇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康伟福巨源煤业有限公司及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除上述变化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本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及子公司按照解释15号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3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金城电力”)。

  ●本季度担保金额:本季度担保金额合计90,835万元,主要为到期续保和展期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控制)公司,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454,647.50万元(均为公司内部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349,470.17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累计金额为1,914,175.17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35,295万元)。

  ●审议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2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384,800万元的担保总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相关担保事项均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2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384,800万元的担保总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张铨平,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2年9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350,345.36万元,负债总额1,208,115.01万元,净资产142,230.35万元,资产负债率89.47%;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18,927.85万元,净利润-107,023.78万元(未经审计)。

  2. 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巩家富,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2年9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430,975.46万元,负债总额265,451.34万元,净资产165,524.12万元,资产负债率61.59%;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1,681.47万元,净利润-3,597.64万元(未经审计)。

  3. 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李东辉,注册资本:506,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2年9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1,901,723.02万元,负债总额1,324,420.86万元,净资产577,302.16万元,资产负债率69.64%;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4,205.90万元,净利润-66,891.63万元(未经审计)。

  4. 华兴金城电力基本情况

  华兴金城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东莱东电大道西侧,法定代表人:巩家富,注册资本:50,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制公司。

  截至2022年9月末,华兴金城电力资产总额193,895.49万元,负债总额147,604.95万元,净资产46,290.54万元,资产负债率76.13%;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2,500.33万元,净利润-5,159.60万元(未经审计)。

  三、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办理金额为19,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电力”)持有的张家港沙洲电力80%股权和张家港华兴电力50%股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2. 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办理金额为14,5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持有的张家港沙洲电力80%股权和张家港华兴电力50%股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3. 公司为裕中能源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原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办理金额为7,2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流动资金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专项用于偿还存量借款。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4. 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11,925万元、期限23个月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13.76%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提供质押,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发电机组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提供顺位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5. 江苏华晨电力为华兴金城电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制公司华兴金城电力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办理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江苏华晨电力为其中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 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办理金额为9,15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沙州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3.24%电费收益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7. 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办理金额为3,660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5%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8. 裕中能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展期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办理金额为20,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展期,本次展期期限3年,以裕中能源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2台32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项下30%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454,647.50万元(均为公司内部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349,470.17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406,041.74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450,833.72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57,299.71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20,000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15,2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42%、总资产的22.52%,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856,87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80%、总资产的17.80%。

  五、公告附件

  1. 董事长批准文件;

  2. 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裕中能源、华兴金城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 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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