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金草片III期临床试验获得伦理审查批件的公告》,金草片III期临床试验方案已获得牵头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该试验采取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试验设计,比较金草片与安慰剂治疗盆腔炎性疾病后遗症慢性盆腔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目前该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进行披露。
2、公司子公司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辰生物”)与泰凌医药于2020年4月签署《特立帕肽商业运营权转移协议》,2022年3月,因需进一步完善申报资料,经审慎研究决定,康辰生物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撤回特立帕肽注射液临床试验申请。公司就该项目与美国Alvogen,Inc.沟通商谈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晶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玉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晶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基建项目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并考虑到公司资金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 万元的基建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用于创新药物口服固体制剂项目建设。上述贷款风险可控,同时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贷款金额尚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银行授信审批要求,公司需出具同意本项目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因此,为满足银行要求,便于业务开展,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基建项目贷款的议案》,决议如下: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00.00万元的基建项目贷款;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并全权办理与之相关的事宜。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69,594,969.53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52,972,889.05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74,803,856.5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中期末余额为374,069,816.52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734,040.00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举措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26,088,665.20元,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2022年1-9月期末货币资金的66.5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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