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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2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为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施亚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施亚琴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施亚琴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施亚琴女士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施亚琴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施亚琴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董事长提名、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聘任徐鼎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徐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徐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徐鼎简历:

  徐鼎:男,汉族,1991年7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共党员。2016年毕业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金融学硕士,中级经济师,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研究员。

  2008.09—2010.06            浙江省镇海中学学习

  2010.09—2014.06            东北大学金融学本科学习

  2014.09—2016.05            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习

  2016.11—2017.12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专员

  2018.01—2019.0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19.06—2020.0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

  2020.02—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研究员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3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

  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施亚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施亚琴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监事会对施亚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补选了卢一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卢一舟先生简历:

  卢一舟:男,汉族,1994年3月21日出生,浙江宁海人。2020年10月9日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7月参加工作,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中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产业研究员。

  2012.09-2016.07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16.07-2018.11   宁波绿捷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员工、主管

  2018.11-2019.03   宁波绿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部主管

  2019.03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产业研究员

  2021.12至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4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施亚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施亚琴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时向监事会辞去监事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施亚琴女士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施亚琴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施亚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10月2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徐鼎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证券事务代表徐鼎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1803室

  联系电话:0574-87647859

  传 真:0574-83860986

  电子邮箱:xd@fuda.com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

  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在2018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已将公司持有的住宅房产板块的股权和债权以公开方式出让,公司不再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2019年出售完成后公司从事的业务为商业地产和水泥建材,2021年三季度新增燃料油贸易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商业地产:

  2022年1-9月,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15.72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14.70万平方米、工业厂房1.00万平方米、住宅0.02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22,554.33万元(商业综合体22,482.81万元、工业厂房70.06万元、住宅1.46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新设新平公司收购鲁奎山公司资产,并进行技术改造的进展

  宁波富达九届十次董事会决定通过新设控股子公司方式收购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实际收购价格为2.2亿元;收购完成后,分步实施技术改造,预计技改投入2.88亿元。上述资产收购及技改可行性方案总投资额为5.08亿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水泥板块年生产能力达490万吨。(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18-048、049号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项目收购款项已全部付清,前期褐煤改造、回转窑改造等技术改造已投入0.4亿元,其他技改由于政府土地调规的原因暂缓。

  2.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进展

  因执行浙江省“大气十条”的要求,科环公司需要实施关停搬迁问题整改,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协调下,2019年7月底,宁波市发改委通知明确的整改方案为:科环公司(余姚厂区)2020年底原厂区关停、水泥粉磨系统搬迁。(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19-034号公告)。

  按照宁波市发改委明确的整改方案,经科环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科环公司拟投资25,820.65万元建设“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谨慎预计营业收入80,570万元/年,利润1,602万元/年,全投资税后静态回收期为12.38年,项目建设期12个月(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32、033号公告)。

  本项目建设期间由于疫情防控使建设周期拉长,建材费用、设备费用、人工费用大幅度上涨以及工艺调整等原因,投资额有较大增加。2022年8月22日,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建项目(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投资调增到3.53亿元(调增投资额9,480万元),营业收入为88,100万元/年,利润总额为2,099万元/年,投资利润率为6.30%,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5.36%,自有资金财务内部收益率9.09%,全投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3.17年(含建设期一年)。(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2-027号公告)。

  科环公司余姚厂区水泥回转窑已按政府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关停;科环公司水泥粉磨站迁建项目2020年12月29日开工,2022年8月30日余姚老厂区原粉磨系统关停。截至2022年9月30日,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已经完成投资额为29,247万元,占总投资的71.52%。在建项目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施工,2022年8月30日开始试生产。

  3.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进展

  科环公司与上峰水泥合作的“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已完成浙江省经信厅关于产能指标合作的审批,能评审批、备案和设计等多项前期工作。2022年7月25日,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竞得公开挂牌位于诸暨市次坞镇新徐坞杨村一宗58606.3平方米(87.909亩)工业用地。目前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环评审批、供电专线规划和配套矿山等工作正在落实中。

  4.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建设进展

  根据2021年6月30日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合作投资新设子公司并通过子公司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为新设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股东借款的议案》,2021年7月合作新设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富达金驼铃公司)。2021年9月,富达金驼铃公司完成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哈密金运)的股权收购及对其增资,哈密金运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9月30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5835万元,占计划投资额9,400万元的62.1%。因疫情管控和政策审批等原因工程延期,预计延期至2022年年底前完成。

  5.关于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的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公司”)有一条2000吨/日水泥生产线。为积极落实国家“双碳”“双减”政策,实现水泥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及可持续发展,拟实施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的“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术改造项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建设“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本项目设计年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量约13.13万吨。项目投资预算12,690万元。项目计算期为21年,项目投产后年平均固废处置收入为705万元,年平均间接收益1418万元(节约燃煤1.3万吨,增加水泥产量6.05万吨),合计所得税后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7%,所得税后全投资投资回收期为11.9年,建设投资借款偿还期为10.0年。经蒙自公司委托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本项目的经济效益一般,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生态效益显著。(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2-016、018号公告和《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截至2022年9月30日,蒙自公司已通过公开方式取得土地权证,目前处于环评编制阶段。截至2022年9月30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2720.54万元,占计划投资额12,690万元的21.44%。

  6.关于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2022年疫情期间减免租金(联营收益)实施情况

  公司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减轻天一广场中非国有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因疫情造成的经营压力,支持商户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3号)、宁波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稳链纾困助企若干措施》有关政策的通知(甬国资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5月16日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2022年疫情期间减免租金(联营收益)的议案【含《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2022年度因疫情减免租金(联营收益)细则》】,同意广场公司对2022年承租天一广场房屋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含联营收益),最高减免额为5,300万元(含税),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实际减免租金(联营收益)含税金额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3,851万元),影响当期收益3,395万元。(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2-021、022号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张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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