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2.8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投入,银行理财资金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9.3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下游客户以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9.1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4.6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量增加,存货周转加快,库存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0.76%,主要原因系增值税留抵减少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8.3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驻马店光伏电站二期项目陆续投建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5.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安徽分公司深加工车间改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38.9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募投项目新增产线预付款增加所致。
9、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5.9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0.3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期计提的奖金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8.6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应缴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12、库存股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1.6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光伏减反玻璃销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地提升。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0.43%,主要原因系随着报告期营业收入的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5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7.5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2.6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6.90%,主要原因系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本期存货对外出售,对应跌价损失转回所致。
7、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8.91%,主要原因系随着安徽分公司深加工产能的逐步释放以及凤阳硅谷稳定的原片供应,公司光伏玻璃的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从而带动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8、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0.4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22.74%,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对应所得税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57.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原材料购买以现汇方式支付的金额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1.8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理财到期,收回了大部分的理财金额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2.85%,主要原因系上期公司完成非公发再融资,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凤阳硅谷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重组交易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已经完成。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召开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2、股份回购事项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9.94元/股(含)【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原“不超过3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29.9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1,593,7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3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4,195,50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7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7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10月25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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