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完成了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次发行规模为7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二)2022年8月10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名称变更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三)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9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四)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9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五)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9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六)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气电”)签署了《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尹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丹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泽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尹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丹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泽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红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9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禅城燃气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禅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城燃气”)长期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货币方式向禅城燃气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增资后禅城燃气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4,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增与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及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5,70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殷红梅女士、熊少强先生、李丽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增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科研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科研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研发项目管理,会议同意公司制定《科研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10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22年度部分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29,160,000.00元(不含税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增与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热电”)及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高顿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5,70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殷红梅女士、熊少强先生、李丽芳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调增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增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阮晖
注册资本:159,75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468,514.28万元,净资产为120,552.94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168,630.76万元,净利润为-39,980.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益热电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阮晖担任董事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恒益热电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恒益热电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经查询,恒益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东文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销售,灰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三水工业区西南园B区19—5号地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1,683.40万元,净资产为97,678.00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6,798.39万元,净利润为-1,476.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水高顿泰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三水高顿泰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三水高顿泰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经查询,三水高顿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调增的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恒益热电、三水高顿泰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价格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调增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调增后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调增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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