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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取房地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7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1日,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相关公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复祐实业”)与上海云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云玓企业”)联合参加了上海市黄浦区历史风貌保护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活动,并经遴选评审被确定为最终实施主体。上述详细信息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加房地产项目遴选评审并被确定为最终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

  近期,复祐实业与云玓企业联合实施主体(简称“双方联合体”)参与上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2022年10月25日,经上海市黄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沪黄协示字(2022)第5号),确认双方联合体为意向用地者(公示期于2022年10月31日24时截止),出让价格1,293,000万元,公示期满后,各方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黄浦区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224-01、224-02、224-03、224-06、225-02、225-04、228-01、229-02地块及224-04、224-05、224-08、225-03、225-05、225-06、229-03、229-01地下空间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出让面积:10.82235公顷。土地用途:商业、办公、住宅综合用地。出让年限:办公楼50年,普通商品房70年,商业用地40年。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2楼琥珀2-3厅(番禺路400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未征集到相关股东的委托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律师、程安卿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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