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变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等相关支出从“销售费用”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现对受影响的2021年1-9月相关报表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2、与上年同期对比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而净利润减少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32%,净利润同比下降13.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9.01%,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投建新项目,积极引进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增加;
(2)去年上市补贴等政策补贴较多,今年不再享受导致非经损益减少;
(3)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尚处于试生产中,产能单耗暂时尚未完全达标,尤其是本报告期项目部分时间处于停产消缺整改状态,影响产品毛利;
(4)工业气体板块,主要成本电价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加之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销售价格调整,整体毛利有所下滑。
3、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
2020年4月,公司与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投资合同书》,标志着公司正式启动实施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为保障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潜江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2021年9月,公司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由28,0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9,050.00万元人民币,净增11,050.00万元人民币,将本项目产品产能由原来的“电子级超纯氨8万吨/年、电子级高纯氢气32000万方/年(最大产能)”调整为“纯氨,生产能力年产20万吨,其中包含电子级高纯氨年产2万吨;电子级高纯氢气最大生产能力保持32000万方/年不变”。2021年10月中旬,项目一期开始试生产运行。2021年12月中旬,项目一期经联合试生产,已产出部分产品,项目一期联合试车成功。并于本报告期内取得了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暨拟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关于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公司增加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投资预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关于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联合试车成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该项目从联合试车成功到全面达产并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同时,在前期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于观察和不断提升,亦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
2021年10月,根据公司中短期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潜江特气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主要产品为电子特气、电子级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微电子、太阳能电池、光纤等电子工业生产;新增投资总额为37,000万元。本项目主要采用合成、分离、提纯等技术,一方面将合成氨生产的变压吸附提氢的解析气进行分离、提纯,对其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氢气等组分加以利用,制取高纯一氧化碳、高纯二氧化碳、高纯甲烷等电子级化学品;另一方面,利用现有氨-碳-氢-氯-硅-硫等资源,建设高纯羰基硫、高纯氯气、高纯氯化氢、高纯盐酸、高纯氨水等电子级化学品生产装置,以及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装置。本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和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截至目前,本项目已完成主体设备招投标等相关工作,正处于建设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3)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建设氟硅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项目。该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周期24个月,二期建设周期24个月。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等产品15万吨,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5亿元,年上缴税收1.2亿元。整个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亿元,年上缴税收2.5亿元。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截至目前,该建设项目一期已通过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条件审查和湖北省发展与改革管理委员会节能审查和安全条件审查,已通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环境影响批复。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与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并于本报告期内取得了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晓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俊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杨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晓风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俊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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