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2-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华文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行实施,原颁布的《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即行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不超过 1,000万美元资金额度进行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2-059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清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使用不超过 1,000万美元资金额度进行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2-060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2-062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外销业务占比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二、 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的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为美元);
2、业务规模: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业务期间: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出口业务销售多以美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进行的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行为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提前锁定汇率,能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在进行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时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3、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本次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规避汇率风险,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针对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的实施。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事项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核查意见;
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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