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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请包欣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次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内容、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2.6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1,036.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2,428.0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946号)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延期的原因

  1、“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中心”

  近年来,随着5G技术、云计算、数据中心、物联网、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和智能家居为代表的产业蓬勃发展,覆铜板行业及技术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2022年上半年以来,该项目所在地上海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也导致场地设计规划等进度受到影响。根据目前实施进展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2、“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之“研发测试中心”的场地建设、设备采购等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实际运作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南亚新材本次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2年9月30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8,555,434股,持股比例为3.6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包秀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解汝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红喜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包秀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解汝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红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包秀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解汝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红喜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请包欣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次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完善公司经营班子,调整个人工作重心等考量,张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张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5,665股,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55,500股(四舍五入取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31,165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677%,未来仍将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张东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包欣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包欣洋先生简历附后。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张东先生工作重心转移江西南亚,其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有利于更聚焦履行现有职务相应职责,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聘请包欣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该聘任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班子,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简历

  包欣洋先生,男,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民建嘉定区委会员。

  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包欣洋先生在上海贝利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11月至今在公司历任专员、技术员、助工、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运营副总,现任公司总经理兼运营副总。目前包欣洋先生主要担任社会职务为嘉定区工商联副主席、嘉定区人大代表、嘉定区归国留学人员联合会副会长、嘉定区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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