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10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进行修订;同时,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按要求对公司现有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规范化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本次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鉴于近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已发生变动,同意结合董事会开展工作的需要,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黎军

  成    员:覃耀杯、何华、孙洪、孙韬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魏志华

  成    员:胡盛品、孙洪、孙韬、施少斌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韬

  成    员:黎军、何华、魏志华、施少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施少斌

  成    员:覃耀杯、范黎波、魏志华、孙韬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均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月利率1.81‰的条件向参股公司——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再借款约1200万元,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订相关借款合同。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稿)的议案》。

  《南宁百货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42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新增门店,关闭门店情况如下:

  

  二、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2-039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本次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在本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