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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还涉及条款序号的变更,其他内容仍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5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2年度青岛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2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郑林坤先生、财务负责人于为宁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4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的1.00,2.01,2.02,2.03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非累积投票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3、议案4和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议案3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议案4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5应选非职工代表代表监事2名。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1月14日下午16: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11:30及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林坤、张妮娜

  电话:0532-88306381

  传真:0532-83303777

  电子邮箱:choho@chohogroup.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如现场参会,除需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青岛市及有关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如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3

  2、投票简称:征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本次拟审议事项均采用累积投票制,且采用等额选举,上表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49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潘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潘岳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潘岳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青岛征和链传动有限公司摩托车链系统国内市场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曾任客服专员、客服科长、客服处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潘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潘岳女士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45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吴育辉 ,作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本人目前在3家上市公司以及3家非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吴育辉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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