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743,628股新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10,914,45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999,99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8,915,978.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使用804,467,915.48元(因存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故实际使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金额)。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0,557.1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91,839,043.91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56,808,314.47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的金额为820,712.91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为85,294,068.14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14,730,885.17元。
2.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项目事项
公司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分别签署了《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框架合作协议》和《西安渭北综合医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智慧医院建设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9)、《关于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智能化工程分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4)。目前上述合同正在履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德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肇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德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英飞拓: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详见2022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英飞拓:内部审计制度》刊载于2022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英飞拓:内部控制制度》刊载于2022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详见2022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再次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6日、2019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3月4日完成购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1,96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成交总金额127,856,800.00元,成交均价4.00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2019年3月5日起至2020年3月4日。
(四)截至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31,96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对外出售。
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2022年1月31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年1月31日届满,基于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2023年1月31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存续期(含展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人情况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并由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人事项已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与之相关的内容相应调整,其它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因此本次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相关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并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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