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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 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国富”)之全资子公司永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置业”)签署《永富置业有限公司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国富大厦A楼1-11层之房屋意向租赁协议》,租赁其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单元SC0402-B1/B2-12地块上的永安国富大厦A楼1-11层及相应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以下简称 “目标物业”),租赁面积约为16,000平方米(最终以实测绘建筑面积为准),租期预计10年,总租金不超过4.23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已披露及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永安国富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2,161.53万元(不含税)。

  ● 永安国富大厦目前正处于建造施工中,后期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预计2025年6月后方可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日期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而定,可能面临无法按时交付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拟向永富置业租赁其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单元SC0402-B1/B2-12地块上的目标物业,并签署《永富置业有限公司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国富大厦A楼1-11层之房屋意向租赁协议》。本次租赁面积约为16,000平方米(最终以实测绘建筑面积为准),租期预计10年,从交付之日起算。目前目标物业还在建设中,预计2024年10月底完成项目竣工, 2025年6月后可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日期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而定。永富置业将按照5A甲级写字楼的标准对目标物业进行设计和建设,并在交付前进行精装修。经双方初步协商,永安国富大厦A楼1-11层首年租金不超过6.01元/平米/天(含税),全年租金不超过3,530万元,车位租金暂定为平均价格不超过1000元/个/月,配套车位租赁全年不超过180万元,一定年限后可上浮,目标物业10年租期总租金不超过4.23亿元。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由公司自行承担。考虑到目标物业区块尚处于建设中,具体租金标准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和永富置业进行谈判,在未来正式租赁合同中予以确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已披露及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永安国富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2,161.53万元(不含税),未达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1.有利于改善办公条件

  公司2016年搬迁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以下简称“华峰国际”),现办公场地承租了近1万平方米。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及子公司的办公场地均已呈现饱和状态,办公面积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华峰国际亦无进一步拓展空间,不能满足公司将来发展需求。此外,公司持有财通双冠大厦30%的产权,所属面积1.38万平方米。公司已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订租赁协议,将财通双冠大厦相关楼层大部分出租给财通证券使用,且出租周期较长。因此,公司搬迁至永安国富大厦A楼后将解决公司团队未来日益扩大而办公场地受限的问题。

  2.有利于提升对外形象和知名度

  公司已与永富置业达成一致,承租永安国富大厦A楼后将在大楼外立面显著位置设置永安期货的标识。目前大楼地名已确定为永安国富大厦,这将有力提升公司对外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形成区块辐射的广告效应。

  3.有利于形成人才吸引

  永安国富大厦毗邻杭州城站高铁枢纽站和浙江省首批24个未来社区试点之一的望江未来社区,生活交通极为便利,有利于为员工创造优越的工作环境,增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

  二、 关联人介绍

  (一) 关联人关系介绍

  永富置业为永安国富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永安国富31.354%的股权,且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在永安国富担任董事,系公司之重要联营企业。永富置业为公司关联方。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永富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J03U581

  3.成立时间:2020年7月20日

  4.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1151室。

  5.办公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33层

  6.法定代表人:沈吉凡

  7.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股权结构:永安国富持有永富置业100%股权

  10. 其他说明:永富置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永富置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对本次交易的造成影响。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6日,永安国富竞得杭政储出[2020]36号上城区望江单元SC0402-B1/B2-12地块(以下简称“永富望江地块”),永富望江地块用地面积8,463㎡,土地用途为商服。2020年7月20日,永安国富设立全资子公司永富置业,由永富置业作为永富望江地块的所有权人及开发主体,负责永富望江地块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经批准,永富置业在永富望江地块上建设永安国富大厦。永安国富大厦规划总建筑面积65,338.17㎡,地上建筑面积42,230.69㎡,地下建筑面积23,107.48㎡,容积率4.99,建筑密度44.98%,绿地率25%,建筑高度67.65米,规划可建机动车停车位46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03个。永安国富大厦包括1幢15层的商业办公楼A楼及1幢13层的商业办公楼B楼,两幢写字楼相互连通。目前永安国富大厦还在建设中,预计2024年10月底完成项目竣工, 2025年6月后可交付使用,具体交付日期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而定。公司拟向永富置业承租永安国富大厦A楼1-11层及相应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交易类别。

  永安国富大厦为永富置业所有,该物业产权清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永富置业未来若需设定抵押的,需事先征得公司同意,且需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其行使抵押权时不得侵害或影响承租人对目标物业的租赁权利。根据永富望江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永安国富大厦地上建筑面积2.125万平方米自通过用地复核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得分割转让,在10年期限届满后可按层转让。目前永安国富大厦正处于建造施工中。截至2022年9月末,永安国富大厦已投入资金7.8亿元。

  四、 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交易标的定价由双方参照目标物业所在地市场租赁价格并结合租赁场所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相关因素协商确定。永安国富大厦A楼1-11层首年租金不超过6.01元/平米/天(精装修,含税),全年租金不超过3,530万元,配套车位租赁全年不超过180万元,一定年限后可参照物价指数上浮,目标物业10年租期总租金不超过4.23亿元。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 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与永富置业签署《永富置业有限公司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国富大厦A楼1-11层之房屋意向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永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租金标准

  (1)永安国富大厦A楼1-11层租金标准,按照建筑面积/平方米/天进行统算,即不同楼层、用途、交付标准等均按该统算标准进行计价。双方经协商,初始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不超过6.01元/平方米/天(含税),具体租金标准将来在正式租赁合同中予以确定。

  (2)永安国富大厦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的租金暂定为平均价格不超过1,000元/个/月,可根据车位所在楼层、车位结构、车位租金市场变化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租金标准在正式租赁合同中予以确定。

  (3)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免租期3个月,自租赁期限起始日起算,免租期内不计租金。

  (4)租金标准确定后,一定年限后可上浮,具体上浮周期和上浮比例在正式租赁合同中予以确定。

  3.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半年一付,实行先付后用,在每一付款周期的前15日内付清。

  4.甲方的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若甲方告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租目标物业,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事实上无法承租目标物业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2)2024年10月9日至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之日期间,若甲方告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租目标物业,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事实上无法承租目标物业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租赁期限内首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按6.01元/平方米/天计算)的三倍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若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搬离目标物业或提前解除正式租赁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该等违约情形发生时间所在租赁年度的月租金的三倍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的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开始室内精装修之日期间,若乙方告知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租目标物业,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事实上无法承租目标物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2)自甲方开始室内精装修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若乙方告知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租目标物业,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事实上无法承租目标物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租赁期限内首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按6.01元/平方米/天计算)的六倍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自2024年1月1日至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之日期间,若乙方告知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租目标物业,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事实上无法承租目标物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租赁期限内首个租赁年度的年租金(按6.01元/平方米/天计算)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若乙方提前退租或提前解除正式租赁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该等违约情形发生时间所在租赁年度的月租金乘以剩余租赁年限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其他

  本协议签订后,如本协议未涉及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双方可就本协议相关条款另行协商。

  六、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之需要,改善办公环境的同时可以吸引优秀人才,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和知名度。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根据该议案,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租金、办理目标物业租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房屋意向租赁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等相关具体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之需要,改善员工的办公环境,有力提升公司对外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之需要,交易价格参照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租赁价格并结合租赁场所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相关因素预计,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

  经认真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实施本次交易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之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2-053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葛国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纪检办公室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2-055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安期货”)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期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葛国栋先生、黄志明先生、申建新先生、麻亚峻先生、王正甲先生、张天林先生、王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冯晓女士、李小文先生、朱燕建先生、汪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晓女士、李小文先生、朱燕建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滔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董事会换届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任职资格后,方可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韩伟锋先生、马笑渊先生、胡海涛女士、钱焕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并在当选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国栋,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职员,浙江省经济协作公司交易员,永安期货交易员、交易部主管、交易部副经理、营业部经理、市场营销总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市场营销总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永安期货党委书记、董事长。

  葛国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黄志明,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机要秘书、投资二部项目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总经办主任、综合部负责人,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职工董事、人事部门负责人、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金融管理部总经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永安期货董事,浙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监事长,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监事长,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监事,浙江华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杭州金溪山庄董事长,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永安期货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新永安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志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申建新,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财政证券公司湖墅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光复路营业部负责人、电脑中心副经理、西大街营业部总经理、市场管理总部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合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合规总监,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永安期货董事、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企业上市与并购促进会副会长、浙江证券业协会合规风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管理与廉洁从业委员会委员。

  申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因在公司股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除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与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股东有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王舒,女,汉族,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股权管理岗员工,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股权管理岗员工、投资发展部项目投资岗员工,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业务员二级、投资管理部投资专员、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金融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金融市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舟山定海海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金海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产权交易所董事,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舒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因在公司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任职,除与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与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股东有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张天林,男,汉族,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助理,坚持我的服饰(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会员管理部干部、会员管理部副主任、资产评估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永安期货董事,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天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因在公司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任职,除与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与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股东有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麻亚峻,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杭州机械职工大学教师,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职工、投资开发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盛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南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南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永安期货董事,杭州中车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麻亚峻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因在公司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职,除与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王正甲,男,汉族,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心职员、项目经理,浙江施威特克电源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浙江证监局稽查处处副调研员、主任科员,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副处长,浙江证监局公司检查处副处长,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香港东方国际贸易公司董事。现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永安期货董事。

  王正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因在公司股东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除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晓,女,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永安期货独立董事,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凤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冯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李小文,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杭州西泠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杭州三盛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展部职员、浙江方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师、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小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汪滔,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曾任摩根士丹利(香港)高级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

  汪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朱燕建,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助理教授、副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朱燕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韩伟锋,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萧山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国浩律师事务所(杭州)律师,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法务经理,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永安期货监事会主席,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

  韩伟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马笑渊,男,汉族,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曾任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公室办事员、综合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四处主任科员、四处副处长、一处副处长、业务三处副处长、业务三处处长。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永安期货监事。

  马笑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钱焕军,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金华铁路司机学校教师、校团委书记,金华市金温铁路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工程管理协调主管,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副站长、站长,杭州奥士玛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现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永安期货监事,浙江景宁上标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中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交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焕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胡海涛,女,汉族,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会计,浙江东方集团华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资产财务部经理,永安期货监事,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狮丹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海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峥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峥嵘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峥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峥嵘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峥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峥嵘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2-057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伟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之需要,交易价格参照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租赁价格并结合租赁场所配套设施及物业管理相关因素预计,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2-05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近期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选举吴晓峰先生、史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吴晓峰先生、史品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吴晓峰,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助理经理,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副主任科员、期货监管部副主任科员、办公厅主任科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执行总经理、并购部执行总经理。2022年2月加入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首席投资官、战略投资总部经理。

  吴晓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史品,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司律师。曾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法务专员、主管,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督查总部法务专员、部门副经理。现任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督查总部部门经理、职工监事。

  史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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