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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8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双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目前无法预计本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协议顺利实施和推进,将助力公司项目发展。

  为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优化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为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陕西省分行”)本着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决定展开多元化的金融领域业务合作,在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中行陕西省分行将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优质、优惠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与资金支持,以实现双方长期合作、共同发展、银企双赢目标。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注册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唐延路北段18号

  4、法定代表人:蒙震

  5、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策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发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有价证券;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与中行陕西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后续的合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若后续实际发生具体交易,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的、互利的战略合作关系。

  2、乙方视甲方为最重要的客户,秉承长远、高效、专业的合作服务理念,本次乙方指定下辖二级支行——鼓楼支行作为本次战略合作的主办行之一,全力支持并配合甲方各项事业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优质、优惠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与资金支持。

  3、甲方视乙方为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重要合作银行。

  4、甲乙双方约定将定期举行高层会晤,以推动全面长远的战略关系不断深化和发展。

  5、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须由双方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乙双方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

  6、授信业务合作

  在甲方满足乙方授信政策及条件并经乙方内部审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拟意向性为甲方及其所属企业提供不低于10亿元的额度授信,为甲方及其所属企业在经营投资方面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上述额度最终使用情况,应以乙方信贷审批结论为准。

  7、财务顾问业务合作

  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各类银行理财、造价咨询、信托计划、券商资管、保险资管等形式的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协助甲方制定融资策略、设计融资方案、协助进行项目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展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推荐中介机构等服务。

  8、资金结算业务合作

  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同意利用自身网点和结算、资金管理等方面资源,与甲方及其下辖企业在省内各地市的资金融通业务开展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算业务、资金管理、存款及托管业务等。

  9、资产管理业务合作

  乙方将积极利用资产收益权等衍生权益为标的,设计金融交易结构,通过提高企业资产变现能力,帮助甲方及其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10、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五年。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一方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三、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互利合作关系,有利于中行陕西省分行积极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及强化资金管理能力。公司与中行陕西省分行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实现合作共赢,也有助于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本着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的,是基于长期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项目事宜将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目前无法预计本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

  (三)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后续的合作将以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若后续实际发生具体交易,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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