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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284.5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增加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审批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沙超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文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淼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沙超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文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淼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沙超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文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淼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9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C座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C座5层会议室

  (二) 现场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自然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

  (三) 邮箱登记方式

  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指定邮箱(investor@hygon.cn)在登记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登记文件彩色扫描件办理登记,届时持邮箱回复确认回执参会。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要携带登记文件原件。

  (四) 特别提醒

  为配合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根据防疫要求,公司将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人员进行防疫管控。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健康状况、隔离期限、防疫措施等须符合北京市防疫的有关规定。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北京市防疫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C座

  (三) 联系方式:电话:010-82177855 ;邮箱:investor@hygon.cn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10-27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2-007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1年度同类业务发生额的比较;

  2、 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公司B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违约情形。公司将就新增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一)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销售规模的增长,新增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关联公司B发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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