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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2-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府街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本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议案1、议案2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京梅、韩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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