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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83,002.49万元,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292,515.34万元;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1,500.00万元,与关联方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不超过12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根据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元、王晓斌、王鉴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实际发生口径

  基于广州轨道交通工程2022年下半年建设进度提速等因素影响,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28,660.00万元,本次增加预计额度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160.00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合同签订口径

  基于公司近期预中标等情况,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增加279,000.00万元,本次增加预计额度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公示为“三、五号线环控系统试点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冷量单价(含税)为0.5135元/千瓦时;2022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公示为“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土建设计项目一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投标价)34,554.058954万元;公司公示为“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土建设计项目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投标价)为12,923.408105万元;2022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公司公示为“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投标价)为118,494.47138万元;2022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与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公示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投标价)为92,582.156288万元。上述项目合同金额已包含在上表本次预计增加后的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额内,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预中标项目有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注册资本:5,842,539.673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财务状况: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57,342,026.25万元,净资产28,530,144.08万元,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634,901.82万元,净利润4,918.68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方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或重大影响企业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并具有相应资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完成上述关联交易。

  (二)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31号155房

  财务状况: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247,958.36万元,净资产198,00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广花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青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景泰街道金园路1号1-311铺

  财务状况: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349,818.95万元,净资产298,500.00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0万元(单体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芳白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其他关联人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销售/提供服务

  关联销售/提供服务主要是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服务。关联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报价或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用直接委托谈判方式确定相应价格,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二)关联采购

  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物业管理、保洁绿化服务及资产受让等其他服务。关联采购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采购关联方服务,关联采购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三)关联租赁

  关联租赁主要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持办公场地的延续性及稳定性,持续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并支付租赁费用。关联租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项目确定具体金额并签署协议,交易价格及交易总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案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不会产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作为广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投资建设主体,具有大量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采购需求,公司作为一家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从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等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之一,总部地处广州,在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承接业务,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企业关联交易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运营,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认真了解和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地铁设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地铁设计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上述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地铁设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42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立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王建民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冯冬玲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吴常华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审计费用及变化情况如下:

  

  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其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认可其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立信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独立董事一致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能力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4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2022年上半年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公司2022年7-9月(以下简称“本期”)对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期计提2022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053,976.30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848,690.14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56,978.91元,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051,692.75元。2022年1-9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52,682,610.09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4.78%。明细如下表:

  

  注:上表中负数表示冲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52,682,610.09元,减少公司2022年1-9月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52,682,610.09元,已计入公司2022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309,729,733.0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548,068.99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4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及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公示为“三、五号线环控系统试点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土建设计项目四标”和“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公示为“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土建设计项目一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035、2022-03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农兴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路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农兴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路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3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农兴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林志元、王晓斌、王鉴在交易对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择期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择期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4.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关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2-03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思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方思源、陈瑜在交易对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择期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择期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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