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6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37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郭剑安监事、谢香芝监事、张泽玉监事通过视频参加会议,何昌杨监事因疫情防控原因,授权张泽玉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郭剑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实际情况。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鄂州市人民政府签订
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投资意向协议,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中,除《湖北松滋江西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作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已终止,其他均在正常履行中。
为进一步巩固煤电的支撑性、保障性作用,强化对湖北省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更好地推进煤电能源项目协同发展,2022年10月25日,鄂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鄂州市政府、甲方)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乙方)签署《湖北能源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 协议内容
双方同意湖北能源在鄂州市投资建设湖北能源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鄂州电厂四期项目”),湖北能源作为投资主体在鄂州市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机组,总投资约70亿元,具体投资金额根据项目最终情况来定,双方协同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尽早核准及开工建设。
二、 双方权利义务
(一) 鄂州市政府权利及义务
1.为乙方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将鄂州四期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调度服务。
2.以招拍挂成交价确定土地出让价,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项目征地拆迁等其他土地费用。
3.甲方委托项目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以净地供地。
4.积极支持乙方办理项目纳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及核准(备案)相关工作,全力支持有关项目参与评优(市场竞争配置)的相关报批手续。协助乙方收集相关资料,并出具项目所需土地、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5.甲方支持协调四期项目配套外送通道规划建设,推动与鄂州四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6.甲方支持乙方开展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协调落实配套新能源项目资源,配套新能源项目按湖北省能源局核发建设规模指标及并网要求与鄂州四期项目同步投运。
(二)湖北能源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鄂州电厂四期项目所在地新设项目公司或以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作为鄂州电厂四期扩建项目业主单位,承继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的相应权利与义务。
2.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资质证书、证照等文件。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鄂州四期项目环评、能评、安评等前期工作。
4.乙方应确保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所取得的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违约而协议解除,甲方依约定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有权无偿回收或者要求乙方负责清除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恢复场地平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鄂州电厂四期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煤电的支撑性、保障性作用,强化公司对湖北省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更好履行能源保供的央企责任。该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投资意向协议,项目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最近三年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2、近三个月和未来三个月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均无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2名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授予94.42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授予日为9月2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9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目前,公司暂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近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湖北能源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9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26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承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9人,代表股份数4,534,461,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38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15人,代表股份26,565,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人,代表股份 2,808,166,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1,726,295,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8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5人,代表股份 26,565,9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4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制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534,301,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5%;反对16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6,405,98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77%;反对1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二)《湖北能源关于增加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534,301,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5%;反对16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6,405,98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77%;反对1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三)《关于投资建设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534,301,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5%;反对16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6,405,98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977%;反对1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芳、叶曦檐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5号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20,231,645,713.57元,较上年同期16,212,145,441.67元增加4,019,500,271.90元,增幅24.79%,主要系煤炭市场价格和公司煤炭贸易量较同期增加,煤炭贸易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18,201,264,295.43元,较上年同期13,322,805,703.22元增加4,878,458,592.21元,增幅36.62%,主要系本期煤炭和天然气价格高于上年同期,采购成本增加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1,836,656,734.94元,较上年同期2,736,353,546.18元减少899,696,811.24元,降幅32.88%,主要系火电燃料成本上涨、水电发电量减少所致,公司煤炭贸易业务收入虽实现大幅增长,但由于煤炭贸易毛利率仅为1.6%,占公司利润比重较小;
4.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924,584,032.94元,较年初2,181,192,573.01元增加743,391,459.93元,增幅34.08%,主要系本期预收煤炭销售款项增加所致;
5.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56,241,253.08元,较年初141,844,016.15元减少85,602,763.07元,降幅60.35%,主要系承兑到期票据所致;
6.预付款项期末余额5,682,078,529.06元,较年初4,294,762,021.37元增加1,387,316,507.69元,增幅32.3%,主要系预付煤炭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7.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31,744,618.88元,较年初294,171,048.06元减少162,426,429.18元,降幅55.21%,主要系子企业退还其他股东减资款,减少资金池金额所致;
8.存货期末余额550,842,228.91元,较年初789,818,333.87元减少238,976,104.96元,降幅30.26%,主要系库存煤量减少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63,255,200.36元,较年初548,542,387.77元减少185,287,187.41元,降幅33.78%,主要系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131,259,742.78元,较年初2,460,000,000.00元减少1,328,740,257.22元,降幅54.01%,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34,995,054.86元,较年初408,067,598.89元减少173,072,544.03元,降幅42.41%,主要系票据承兑到期兑付所致;
12.合同负债期末余额5,627,728,703.45元,较年初3,568,816,301.33元增加2,058,912,402.12元,增幅57.69%,主要系本期预收商品煤款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263,996,717.24元,较年初590,283,661.53元减少326,286,944.29元,降幅55.28%,主要系子企业缴纳2021年所得税;
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822,078,616.21元,较年初3,863,711,683.95元减少2,041,633,067.74元,降幅52.84%,主要系本期兑付短期融资券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8,446,060.38元,较上年同期-6,145,424.58元增加24,591,484.96元,增幅400.16%,主要系本期收回已计提坏账应收款项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发生额-10,934,697.03元,较上年同期676,356.30元减少11,611,053.33元,降幅1,716.71%,主要系债券价格下跌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5,597,622,021.35元,较上年同期4,221,601,385.70元增加1,376,020,635.65元,增幅32.59%,主要系本期煤炭贸易业务预收煤款增加,以及收到增值税留底退税额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3,106,229,201.28元,较上年同期-2,381,961,191.00元减少724,268,010.28元,降幅30.41%,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745,073,640.88元,较上年同期650,348,900.14减少2,395,422,541.02元,降幅368.33%,主要系本期偿还融资租赁款致筹资活动流出增加及新增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2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发生额765,793,570.86元,较上年同期2,486,031,278.90元减少1,720,237,708.04元,降幅69.2%,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降幅较大,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同比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取得核准批复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于 2022年6月30日收到《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244号)。根据批复内容,同意抽蓄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湖北长阳清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总装机120万千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4日收到丁琦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丁琦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丁琦华先生在公司继续从事咨询工作。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杨贵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杨贵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于 2022年10月8日收到王志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志成先生因收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退休通知,申请辞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日、9月17日和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按照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7月14日公司总股本6,569,750,886股为基数,通过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采取代派方式向所有股东划拨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2022 年新能源项目组件设备采购关联交易预计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新能源项目组件设备采购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双河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钟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委托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分批集中采购新能源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159,338万元。本次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板块资源获取、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关于增加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新能源公司未分配利润。“十四五” 期间,新能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83.36亿元资本金,其中2022年增加不超过50.36亿元资本金。最终增资金额以新能源公司“十四五”末及2022年底资产总额,结合新能源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按照不超过新能源公司资产总额30%的比例来确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经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2名激励对象各授予47.21万股,合计授予94.42万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授予日为2022年9月20日,授予价格为2.45元/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2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和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告知函,长电投资公司计划自2022年3月29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5%,不超过 1%(含已持有的股份 28,109,229 股)。截至 2022 年9月28日增持期届满,长电投资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9,900,532股(含已持有的股份28,109,229股),占公司总股本 6,569,750,886股的0.76%,已超过增持计划的下限,未超过增持计划的上限。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年4月26日、5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回购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4.67元。
2022 年 10 月 10 日-12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 333.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 最高成交价为 4.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82.8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10月11日、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0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6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参加会议董事3人,陈志祥董事、关杰林董事、黄忠初董事、杨汉明董事视频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承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2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2022-2024任期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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