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舍得酒业”)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原激励对象柏利军、贾觐瑄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6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2年10月18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33,204.2979万股变更为33,203.617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204.297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3,203.6179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页码和目录索引等将同步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舍得酒业公司章程》(2022年10月修订)。
三、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公司全面梳理了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对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本次修订的上述第1-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9、10项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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