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2-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德华、龙隆、曹峥、王艳梅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2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2-09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马晓惠以通讯方式表决),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22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2-09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2年10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目前持有公司463,089,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关于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已质押情况

  (1)已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已质押的股份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以2022年10月25日起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质押的股份融入的资金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已质押的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已质押的股份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