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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9月经营数据公告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22—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酒制造》(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2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1、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口径为酒类业务。

  4、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截至 2022年9 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 17,896,591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五十六条规定:“计算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准。”公司现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为497,36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17,896,591 股后股本为 479,463,409 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2021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678 号)。该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天健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2 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16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以下简称精功集团重整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之附件《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上一年度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展情况作如下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仍处于重整程序中。2019 年 9 月 17 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精功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 年 11 月 6 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 7 项议案。2020 年 3 月 12 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 年 8 月 14 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 0603 破 23 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 年 7 月 30 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2021 年 9 月 30 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 年 4 月 15 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2 年 5 月 16 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共 1 名,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2022 年 5 月 25 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 管理人收到了中建信缴纳的竞选保证金及密封的重整投资人竞选文件。2022 年 5月 31 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最终确定中建信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2022 年 6 月 30 日,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2 年 7 月 2 日,中建信根据《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向管理人足额缴纳了重整履约保证金及银行保函。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召开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告知函》,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会议主要有“管理人作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复核、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对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债权表进行核查;管理人作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案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三项议程。

  董事会已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7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31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2022 年 4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2022 年 5 月 26 日、2022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7 月 5 日、2022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披露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075、2020-014、2020-035、2021-019、2021-025、2022-001、2022-019、2022-022、2022-023、2022-026、2022-027、2022-03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6,4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轮候冻结,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2022 年 6 月 30 日,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方中建信拟支付投资对价为 1,872,663,010.98 元取得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的 14,915.82 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 29.99%)。在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过程中,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 29.99%以外的剩余股份将置入信托计划,具体以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为准。若重整方通过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获得上述会稽山股份,将导致会稽山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重整程序尚未完结。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相关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及债务纠纷等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积极化解上述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鉴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能否出具批准裁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破产重整能否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红兵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虞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红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虞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红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红兵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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