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对公司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上年同期和上年度末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和上年度末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币种:人民币
(四)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a)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b)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c)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五)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六) 会计科目变动及主要业务分部经营情况分析
1. 变动较大的会计科目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 煤炭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2022年1-9月,公司煤炭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511.82亿元,比上年同期1,451.03亿元增加60.79 亿元,增长4.2%。其中: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670.84亿元,比上年同期489.04亿元增加181.80亿元,增长37.2%,主要是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1元/吨,增加收入129.47亿元;自产商品煤销量同比增加888万吨,增加收入52.33亿元。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840.37亿元,比上年同期961.82亿元减少121.45亿元,下降12.6%,主要是买断贸易煤销量同比减少3,912万吨,减少收入263.83亿元;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38元/吨,增加收入142.38亿元。
煤炭业务销售成本1,114.24亿元,比上年同期1,202.74亿元减少88.50亿元,下降7.4%。其中,自产商品煤销量同比增加888万吨、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增加8.28元/吨使自产商品煤销售成本同比增加34.05亿元;买断贸易煤销量同比减少3,912万吨、单位销售成本同比增加135元/吨综合影响使买断贸易煤销售成本同比减少122.55亿元。
2022年1-9月,公司自产商品煤产销规模扩大,销售价格上涨,煤炭业务实现毛利397.58亿元,比上年同期248.29亿元增加149.29亿元,增长60.1%。
3. 扣除分部间交易前的煤炭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销售价格为代理服务费。
☆:本期无发生。
注:商品煤销量包括公司分部间自用量,2022年1-9月1,263万吨,2021年1-9月1,365万吨。
4. 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2022年1-9月,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306.18元/吨,同比增加8.28元/吨,增长2.8%。主要是公司加强生产接续加大露天矿剥离和井工矿掘进,材料消耗量和矿务工程量增加,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量较大的柴油和电力等采购价格上涨使吨煤材料成本和外包矿务工程费同比增加;公司根据经营绩效情况合理调控工资水平、兑现奖金,以及根据政策要求各矿区加强组建煤炭生产自有队伍逐步减少外包用工,使吨煤人工成本同比增加;公司部分煤炭业务资产计提减值后使折旧摊销额同比减少,以及自产商品煤产量增加的摊薄效应等使吨煤折旧及摊销成本同比减少;公司承担铁路运输及港杂费用的自产商品煤销量占公司自产商品煤总销量的比重下降,使吨煤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同比减少。
5. 主要煤化工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6. 主要煤化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币种: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所持有。
截至2022年9月30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36,916,000元。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非执行董事徐倩、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创顺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批准《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赞成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赵荣哲先生为公司总裁、张国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彭毅先生不再代行总裁职责。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赵荣哲,1965年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中煤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1989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并于2011年获得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赵先生历任煤炭部财劳司主任科员,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中煤集团资产财务部主任,中煤集团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中煤集团副总会计师,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先生曾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赵先生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在企业改革、财务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张国秀,1966年出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煤炭销售中心总经理、煤化工产品销售中心总经理,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煤集团党委委员、营销管理办公室主任,中煤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煤炭质量检验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1989年毕业于大同煤炭工业学校财会专业,并于2011年获得中国矿业大学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张先生历任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党委组织部)总经理(部长);本公司总裁助理,煤炭销售中心执行董事,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煤炭销售中心总经理,中煤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先生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在煤炭销售、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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