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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杨家军持有的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49%股权,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5亿元。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推进,交易相关条款仍在磋商中。

  2、2021年9月,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广泰源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对方归还租金及违约金4,652.21万元。2021年10月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陕 01 民初 1656 号。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书》及《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对方归还租金及违约金7,667.44万元。2022年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反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本案于2022年9月29日开庭,目前尚未进行判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明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明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61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公司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购买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已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目前正处于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于10月25日收到爱建证券《关于变更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通知》。爱建证券原委派刘丽兰、顾英如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现刘丽兰、顾英如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爱建证券指定由刘华、丁冬梅接替刘丽兰、顾英如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为刘华、丁冬梅。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1、 刘华先生简历

  刘华,男,现任爱建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0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任职于海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主要负责并参与了银之杰IPO、巨星科技IPO、欣天科技IPO、泰瑞机器IPO、法尔胜非公开发行、云内动力增发、开元控股配股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2、 丁冬梅女士简历

  丁冬梅,女,现就职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参与了金百泽创业板IPO、均瑶健康主板IPO、天地数码创业板IPO、泰瑞机器主板IPO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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