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0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47号”文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033”,债券简称“迪龙转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迪龙转债自2018年7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迪龙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35元/股,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向下修正转股价,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迪龙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8.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10日起生效。
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已有222,770,500元(2,227,705张)迪龙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25,231,191股,占迪龙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4.17%,剩余可转债余额为297,229,500元(2,972,295张),占迪龙转债发行总量的57.1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暂不向下修正“迪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 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及内在价值 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迪龙转债” 转股价格,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2月16 日)内,如再次触发“迪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 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迪龙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迪龙 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敖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爱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晶晶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敖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爱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晶晶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敖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爱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晶晶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2-053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朱天乐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朱天乐先生即将任期届满离任。朱天乐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朱天乐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朱天乐先生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朱天乐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在朱天乐先生任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朱天乐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朱天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田贺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朱天乐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田贺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田贺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田贺忠简历
田贺忠,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后。1992年7月本科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环境工程专业;1995年4月硕士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电厂热能工程专业;2003年7月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任华北电力学院环境工程系助教;1997年5月至2003年10月,任华北电力学院环境工程系讲师;2003年10月至2005年10月,于清华大学环境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5年11月至2014年8月,任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2014年9月至今任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田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田贺忠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2-051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远程视频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朱天乐先生任期即将届满离任,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敖小强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田贺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朱天乐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田贺忠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会议同意提名田贺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权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权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权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权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执行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2022年修订)》,以规范指导公司的实际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审计制度(2022年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2-056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提案如下:
2.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2-051。
3. 议案1为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 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联系方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媛媛
电话:010-80735666
传真:010-80735777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2206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8”,投票简称为“雪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以下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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