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44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由董事长罗旭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关联董事胡天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46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由厉国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海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海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海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海波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海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海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45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涉及授信、客户保证金和自有资金存款等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的相关业务,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计算。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胡天高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浙商银行就授信、客户保证金和自有资金存款等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的相关业务开展合作,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优化资金存放管理;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业务合作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浙商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与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在推进中。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1336668H
成立时间:1993年4月16日
注册地: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荣森(代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册资本:21,268,696,778 元
主营业务: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浙商银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总资产22,867.23亿元,负债总额21,198.40亿元,资产负债率92.70%,净资产1,668.8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44.71亿元,净利润129.16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浙商银行总资产25,212.44亿元,负债总额23,628.92亿元,资产负债率93.72%,净资产1,583.52亿元,2022年1-6月,营业收入317.40亿元,净利润71.73亿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胡天高先生同为浙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浙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就授信、客户保证金和自有资金存款等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的相关业务开展合作。其中涉及申请新增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开展存款业务,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存贷款等业务的相关事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保障业务发展需求及优化资金存放管理,加强银企合作力度,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2-047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4日
至2022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71-87833551
传真:0571-88385371
邮编:31000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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