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2. 利润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小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小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现场出席3名,通讯出席2名(袁微微女士、高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董续慧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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