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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7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家道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会议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2-078)。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桑增林先生已经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朱家道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李焕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李焕平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其任职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李焕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7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2-077),现将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桑增林先生已经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朱家道先生提名,会议同意公司聘任李焕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李焕平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其任职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李焕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李焕平先生简历

  李焕平,男,汉族,1987年4月生,湖北广水人,2011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1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金融学专业,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师,现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简历:

  2007.09—2011.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金融学专业学习

  2011.06—2011.07  待就业

  2011.07—2013.0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见习生、科员

  2013.09—2015.0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科员

  2015.09—2017.1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科长

  2017.11—2021.1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

  2021.10—2021.1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2021.11—2021.1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层副职级)

  2021.12—2022.1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层正职级)

  2022.1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煤炭生产经营数据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家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丽茶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2-07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远忠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会议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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