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2年11月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 年10月28日披露的《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特别提示:受疫情影响,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出席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要求。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24号中铁商务大厦中铁特货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集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永利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参会股东人数,会议召集程序合法有效,并宣读会议须知,大会开始。

  (三)审议会议议案:

  1. 《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拟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五)推举计票、监票成员,主持人宣布对以上议案进行表决。

  (六)休会:

  1. 分发表决票;

  2. 各股东进行现场记名表决投票;

  3. 汇集表决票数,检票、计票。

  (七)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九)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股东在决议上签字;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拟签订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