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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2-3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2、资金额度: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可持续性,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使用

  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2022年10月31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的审批权限、投资范围、原则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预期能够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相应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使之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2-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控股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产业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分拆事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5日披露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分拆控股子公司上市的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博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博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2-29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上述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持续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铝、钢、玻璃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商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外汇衍生品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公司开展以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自2022年10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可持续性,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2022年10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关于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0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2-3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

  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

  (1)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总额不超过等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即将到期,为保证上述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持续性,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目的和必要性:

  高端节能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产业为公司的两大主要业务,铝材、钢材、玻璃等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开展相关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根据商品需求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度,将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投资金额: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

  (3)投资的期货期权品种:仅限于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钢、玻璃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及期权合约。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4)合约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6)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每日结算价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或开平仓价格进行清算。

  (7)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8)投资期限:自2022年10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目的和必要性:

  近年公司不断拓展海外市场,高端节能幕墙系统及材料产品、地铁屏蔽门产品海外出口业务量逐年提升。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同时公司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促进公司海外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最高总额不超过等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4)合约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的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6)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7)投资期限:自2022年10月31日起的12个月内。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二、审批程序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资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对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和操作原则、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商品期货及期权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投机性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继续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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