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安徽易威斯诉讼执行的进展
关于公司与原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易威斯”)因未达业绩承诺存在赎回纠纷。2017年开始,由于公司实际已无人员参与安徽易威斯管理,因此无法参与安徽易威斯经营相关的决策或对其实施影响,丧失对安徽易威斯的控制权。2017年9月30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2018年10月15已作出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2018年12月18日,因上述相关被告未按判决履行,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于2019年收到曹雯钧、曹慧芳、郭路长法院执行款合计7,385,528.44元。
2022年9月1日,公司收到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债权分配款3,044,877.27元。
截止目前,累计收到法院执行款10,430,405.71 元,仍在积极实施执行款中,将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另外,2021年7月,合肥工商显示公司不再持有安徽易威斯相关股份,公司关注该事项后已于2022年1月向法院及工商局了解情况并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曹雯钧持有安徽易威斯96.48%的股权。2022年1月18日,执行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19)浙07执10号之四,查封曹雯钧持有的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48%股权。
(二)北京阳光天域回购进展
2018年4月28日,公司与金亮及参股公司北京阳光天域科技有限(以下简称“北京阳关天域”)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亮以980.00万元购买本公司持有阳光天域公司3.50%的股权,金亮另向本公司支付740.00万元补偿款作为解除于2016年1月签署的《北京阳光天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中关于“赎回、反稀释及优先并购的权利”的对价,2019年,公司收到金亮支付的股权回购款372.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2022年8月、9月分别收到阳光天域法定代表人金亮先生支付的股权回购款合计108万元人民币。
(三)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变更经营范围
2022年8月15日,因采购进口设备需要,对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就经营范围中的许可项目增加“光学仪器制造”,其他项目无变更。2022年8月18日,杭州道明科创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四)公司海外子公司日本道明海外正式注销
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日本道明光学有限公司 DAOMING OPTICS&CHEMICAL JAPAN CO.LTD(以下简称“日本道明光学”)原为进一步拓展日本及东亚地区的产品销售而设立,但因近年疫情等因素影响,日本道明光学的盈利能力下滑,且公司经营层对未来发展战略的调整,最终决定注销日本道明光学。日本道明光学按投资比例分配,已于9月14日到账131,111.26美元清算款。截止目前,日本道明光学在日本及国内均完成清算、注销等一系列手续,2022年10月份起,日本道明光学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五)关于惠州道明华威厂房租赁事项合同纠纷进展
2021年10月,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华威科技”)与惠州市尚潮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将公司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园区内部分土地、建筑物及配套附属设施合计建筑面积约为33,916.02㎡的厂房出租给惠州市尚潮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租金含税单价21元/㎡,月租金为712,236.42元。并已收取租赁保证金为六个月租金4,273,418.52元,在免租期过后的6个月内进行全额抵扣。租赁期限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租赁期八年。
此租赁合同存在交付标准,需满足租赁标的物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规划验收合格证》,交付的租赁标的物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实际竣工验收标准。2022年6月,公司收到惠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2022)惠仲案字第894号,因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未按合同要求时间及时交付,惠州市尚潮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2年9月20日,收到惠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判定公司违约、解除租赁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退回保证金及利息、垫付装修费、诉讼等费用。2022年10月13日公司已向其支付合计496.84万元。本次裁决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智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苑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胡智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寿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苑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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