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第三季度订单情况
二、重大项目履约情况
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进度与业主要求及合同约定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业主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的结算和回款风险总体可控。
三、特别提示
上述数据仅为公司经营部门、运管部门统计的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3亿元委托贷款于2022年7月19日被债权人四川金鼎产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宣布提前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贷款本金2.30亿元,未归还贷款本金余额7,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培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宇柯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英荻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培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宇柯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英荻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同意选举王继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继伟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继伟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继伟先生,1970年9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王继伟先生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王继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9,11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继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继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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