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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取发明专利1项(《组合物、含有该组合物的试剂及其应用》,专利号:ZL201910423534.8);新获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一种搅拌子自动分拣装置》,专利号:ZL202221001925.4)。

  2.报告期内,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环发〔2021〕18号)要求,经相关职能部门推荐、审核、公示,公司已进入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0日发布的《昌平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版)》。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仕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丽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及时、公平,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6,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赛科希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希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7月29日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5,354.6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6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6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管理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赛科希德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金公司对赛科希德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8日

  至2022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跟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6日8:30-11:30,13: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3855568,传真:010-53855570。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嘉翃;

  3、固定电话:010-53855568-808;

  4、邮    编:102206;

  5、电子邮箱:investor@succeede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及时、公平,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内容: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16,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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