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下降49.13%,下降原因主要系应付票据到期支付增多,材料采购成本增加所致;
2、预付款期末数较年初增加75.55%,增加原因主要系产能增加,预支材料款增加所致;
3、存货期末数较年初增加41.42%,增加原因主要系材料储备、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年初下降41.46%,下降原因主要系本期需摊销费用减少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增加38.77%,增加原因主要系利用银行授信,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6、合同负债期末数较年初增加47.88%,增加原因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下降37.33%,下降原因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下降44.16%,下降原因主要系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下降32.13%,下降原因主要系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背书减少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年初增加43.85%,增加原因主要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11、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年初增加60.79%,增加原因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附加税相应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1181.9%,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3、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85.18%,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政府补贴资金减少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同期减少51.13%,减少原因主要系材料采购量增加,价格上涨,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88.65%,减少原因主要系同期收到员工股票认购款,本期无,而且本期分红支出又比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强、吕忆农、黄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运营及生产需要,公司拟向境内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授信额度。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借款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现根据业务经营和企业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8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2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授信总额度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有利于开展经营业务,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情况正常,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借款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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