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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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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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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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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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0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周福池先生及其100%持股的广东朗元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前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科科技”)于2022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公司董事长周福池先生计划自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10月26日期间(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增持的窗口期除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时,周福池先生及其100%持股的广东朗元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413,794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为1.7035%,合计增持金额40,934,618.30元,未达到增持计划最低增持金额60,000,000元。
2、本次继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前次增持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以及受法定节假日等影响未能在6个月内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金额60,000,000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周福池先生及其100%持股的广东朗元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增持的窗口期除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福池先生发来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将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长周福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77%,周福池先生100%持股的广东朗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58%。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13,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5%。
2、前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前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董事长周福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77%,广东朗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朗元”)系周福池先生100%持股的企业持有公司股份1,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58%。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13,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5%,合计增持金额为40,934,618.30元,未达到增持计划最低增持金额60,000,000元。
3、前次增持计划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根据周福池先生出具的《关于未完成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由于朗科科技定期报告导致的交易敏感期较长,以及受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四个法定节假日影响,增持主体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较大程度被缩短。同时周福池先生所在城市受到疫情封控管理的影响,导致增持主体资金筹措进度延迟,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周福池先生对承诺期限内未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4、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继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由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增持的窗口期除外)。
5、增持股份的方式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6、增持资金来源
自有或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
周福池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及法定期限内其本人与其100%持股的广东朗元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周福池先生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不会对其100%持股的广东朗元进行股权转让;周福池先生承诺广东朗元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亦不对广东朗元进行股权转让。周福池先生承诺后续如进行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或减持,其个人和广东朗元所持有的股份将进行合并计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周福池先生出具的《关于未完成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周福池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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