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郑州郑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27.9967万元的交易价格收购郑州郑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飞机械”)56.84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郑飞机械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报告期已将郑飞机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收购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收购郑州郑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苏州佰富琪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子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通过审慎考虑,决定注销子公司:苏州佰富琪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本次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注销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3. 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目前募投项目“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及“国防装备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将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延期至2023年12月,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3月前;同意研发中心项目在建设周期不变的情况下,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3年12月前。延期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洁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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